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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含视同自产是什么意思的词条

视同自产配套怎么理解

1、生产企业外购的与本企业所生产的产品配套出口的产品,若出口给进口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外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视同自产产品办理退税。

2、视同自产产品字面意思是不是本公司生产的产品,但可以看做是本公司生产的产品。注意事项:不是所有的产品都可以视为本公司产品用来退税,是有条件的。

3、出口的外购货物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视同自产货物申报适用增值税退(免)税政策: (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外购货物: 与本企业生产的货物名称、性能相同。

4、您单位出口的是电饭煲的内胆,而外购线路板、电线是与电饭煲配套的,电饭煲的内胆只是电饭煲的一部分。所以您单位外购线路板、电线出口给买内胆的外商,不能视同自产产品。

5、《视同自产货物的具体范围》,符合这条规定的,可以视同自产,享受免抵退。

6、具体的“十一种视同销售”的情形汇总如下:02应该如何记忆呢?对于之一类情况“委托代销行为”,可以通过以下这个例子理解。A企业委托B商场销售一批货物。A企业是委托方,B商场是受托方。

什么是视同自产

1、视同自产产品字面意思是不是本公司生产的产品,但可以看做是本公司生产的产品。注意事项:不是所有的产品都可以视为本公司产品用来退税,是有条件的。

2、但是对于一些外购货物如果符合视同自产条件的,也可以按免抵退办理退税。

3、国税函[2002]1170号第四条规定,生产企业委托加工收回的产品,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视同自产产品办理退税。

4、是指产品委托加工的。由委托方提供原料和主要材料(或由生产提供单位自行采购原料),受托方只代垫部分辅助材料,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加工货物并收取加工费的经营活动。

如何理解出口产品视同自产产品退税的规定

出口退税是指在国际贸易业务中,对我国报关出口的货物退还在国内各生产环节和流转环节按税法规定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即出口环节免税且退还以前纳税环节的已纳税款。

对符合条件的出口货物劳务,实行免征和退还增值税[以下称增值税退(免)税]政策:(1)免抵退税办法。

如何理解出口产品视同自产产品退税的规定,生产企业不是自己生产的产品是不能退税的。如果是自己的品牌,委托他人生产的就视同自产产品,别人生产的用的是你的品牌。

凡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可认定为集团成员,集团公司(或总厂,下同)收购成员企业(或分厂,下同)生产的产品,可视同自产产品办理退(免)税。

国税函[2002]1170号第四条规定,生产企业委托加工收回的产品,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视同自产产品办理退税。

凡在国内销售、不报关离境的货物,除另有规定者外,不论出口企业是以外汇还是以人民币结算,也不论出口企业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视为出口货物予以退税。

出口视同自产最新规定

生产企业出口外购的产品,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视同自产货物办理退税。(一)与本企业生产的产品名称、性能相同;(二)使用本企业注册商标或外商提供给本企业使用的商标;(三)出口给进口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外商。

生产企业自营或委托外贸企业 *** 出口的自产货物和视同自产货物,除另有规定者外,增值税一律实行免、抵、退税管理办法。生产企业是指独立核算,经主管国税机关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且具有实际生产能力的企业和企业集团。

外购的产品跟自产产品一致,卖给国外的客户与自产的销售客户一致,用本企业的商标或外商提供的商标。

生产企业出口的除四类视同自产产品以外的其他外购货物(详见国税函[2002]1170号)。

但是对于一些外购货物如果符合视同自产条件的,也可以按免抵退办理退税。

生产企业视同自产有哪些规定

1、可视同自产货物申报适用增值税退(免)税政策: (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外购货物: 与本企业生产的货物名称、性能相同。

2、生产企业出口外购的产品,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视同自产货物办理退税。(1)与本企业生产的产品名称、性能相同;(2)使用本企业注册商标或外商提供给本企业使用的商标;(3)出口给进口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外商。

3、外购的产品跟自产产品一致,卖给国外的客户与自产的销售客户一致,用本企业的商标或外商提供的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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