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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写担保属于什么担保(没写担保属于什么担保方式)

替别人担保没写担保人,直接写名字了怎么办?

担保人在借条上只签个名字有效吗 担保人在借条上的签名行为属于对担保行为的确认,具有法律效力。 如果没有明确担保方式的,需要承担一般保证责任。

当然不能,你还是担保人,负担保义务。但你的签字存在问题,所以还是注意收集相关的信息、证据、以防万一。

如果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签订的担保合同,属于重大误解,可以依法起诉到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申请撤销。

借条上只签了名没写是担保人

担保人(保证人)在借条上签字,并写明:当借款人不还钱时承担保证责任的,属于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即保证人在债务人的财产经法院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法律主观:如果只是在借据上签名一般不会被认定为共同借款人或保证人,但是如果是在借款人处签名或者写明了是保证人,则就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借条没有写担保人也是有效的,设立担保人只是为了更好的保障债权人的利益。一般性的借条,只需要债务人写借款用途、金额数字(必须是大写)、还款日期等内容,然后签字确认,署上日期即可。

...没有写明是一般责任还是连带责任,这个属于是什么责任?

1、所以说,如果我们没有约定担保人责任的话,这一般是属于连带责任,保证他也是有一定的责任,因为他并没有明确我们国家的担保法对于合同的担保是要付一定的责任,因为合同发生意外。

2、保证合同没有写是连带保证还是一般保证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担保法》第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3、一般保证。 按照我国现行《担保法》的规定,保证方式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两种,如果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4、担保人没有明确写连带责任是否连带 保证合同没有写明要承担连带责任,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承担一般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六条 【保证方式】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5、担保人是要负责的,但应当弄清楚担保人承担的是连带保证还是一般保证责任。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如果没有写明是连带责任,那就应该是一般保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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